翁曉玲

 

翁曉玲主任

翁曉玲

職稱:副教授
合聘單位:科法所
學校辦公電話:(03)5742835;5162030
學校傳真電話:(03)5718791
E-mail:
hlweng@mx.nthu.edu.tw
領域:憲法、行政法、通訊傳播法規


 

學經歷

  •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現改制為國立台北大學)
  •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碩士
  •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博士



專長領域

  • 憲法
  • 行政法
  • 通訊傳播法



現職與主要經歷

  •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2018.02~2024.01
  • 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暨科技法律研究所合聘副教授,2005年8月~迄今。
  • 文化部訴願委員會委員,2023.07~迄今。
  • 勞動部訴願委員會委員,2013年1月~迄今。(原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 新竹市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2013年2月~迄今。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委員,2018年4月~迄今。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2008年8月~2012年7月。
  •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兼任副教授,2014年2月~2017年2月。
  • 公共工程委員會技師懲戒委員會委員,2017年4月~2018年6月
  • 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委員會委員,2017年8月~2018年8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法規小組委員,2014年5月~2018年
  • 公共電視節目暨新聞倫理自律委員會委員,2015年1月~2017年12月
  • 新竹市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2015年3月~2018年 2月
  • 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刑事補償委員會委員,2013年1月~2015年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007年~2008年
  • 國家機密審議委員會委員,2005年2008年8月
  • 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委員,2005年2008年8月
  • 國防部訴願委員會委員,2008年1月至8月
  • 新竹市政府訴願委員會委員,2005年~2008年
  • 國防部空軍總司令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004年~2007年
  • 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2004年~2007年
  • 國立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2004年8月~2005年7月
  • 國立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2001年8月~2004年7月
  • 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學系助理教授,1999年8月~2001年7月
  •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1999年8月~2001年7月
  • 台中縣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議委員,2002年3月~2002年12月

 

論文著作

 

(A)學位論文

  1. Weng, Hsiao-ling, Rechtsprobleme der indirekten Werbung durch Sponsoring und Product Placement im Kinospielfilm─ Eine Untersuchung zur Bedeutung der Kunstfreiheitsgarantie für die Anwendung des 1 UWG (以贊助和置入性行銷方式於電影中間接廣告之法律問題研究 ─ 探討藝術自由保障於適用德國不正競爭法第一條之意義)‎ Peter Lang GmbH, Internationaler Verlag der Wissenschaften; New Edition (1. Mai 1999) (德國慕尼黑大學博士論文。本博士論文收錄於德國Peter Lang出版社歐洲大學論文系列叢書:法學系列,2642. ISBN-13 ‏ : ‎ 978-3631348284199951) (本論文獲國科會八十九年度論文獎助)
  2. Weng, Hsiao-ling, Zum Verhältnis vom Gegendarstellungsanspruch und Widerrufsanspruch, 1994, München. 論(新聞法上)回應請求權與(民法上)撤回請求權之關係(德國慕尼黑大學碩士論文,1994年)。


(B)期刊或專書論文

近三年期刊論文

  1. 翁曉玲,2022,網路社群媒體時代政府公關事務的法律界線,收錄於「法學的想像(第三卷):跨域教義」─蘇永欽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2022年1月,元照出版,頁333~354。
  2. 翁曉玲,2022,在堅實的基礎上持續精進―談清華通識教育之演進與精進歷程,收錄於專書「通識教育的精進」,莊榮輝等著,中華民國通識教育學會,頁37~49。
  3. 翁曉玲,2021,「黨政軍退出媒體」是憲法要求?從廣電自由制度性保障和本國文化保護談起,收錄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法學評論」,第6期,2020年11月,77~81頁。
  4. 翁曉玲,2020,通識教育的演進、困境與前景 ─ 台灣清華大學的實踐經驗與未來課題,收錄於通识教育评论·2020年(第7期),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20年8月,50~66頁。
  5. 翁曉玲,2019,AI對傳媒產業之影響與政府治理,收錄於「AI時代社科文教之變革與創新思維」一書,2019年10月,頁4-1~14。
  • 翁曉玲,2018,孫中山先生之監察權思想與在台灣的實踐 ─ 兼論監察糾正權對行政部門的審查及界限,宗教哲學期刊,頁35~52,2018年6月。
  • 翁曉玲、鍾起惠、紀和鈞,2011,維護政黨多元意見表達的實例:談法國CSA對廣電媒體新聞報導的監理,NCC NEWS,2011年11月號,頁20~21.
  • 翁曉玲、鍾起惠,2011,德國媒體集中調查委員會簡介,NCC NEWS,2011年7月號,頁25~27.
  • 翁曉玲,2010,獨立機關的組織與運作 ─ 通傳會二屆運作的實證經驗,收錄於「獨立機關運作之回顧與前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印,2010年12月,頁18~25.
  • 翁曉玲,2007,從水土保持觀點檢討我國山坡地管理法律政策與違規處罰實務,中原財經法學,第19期,2007年12月,頁59至頁118。(TSSCI)
  • 翁曉玲,2006,論坡地管理之共同違法處罰與數行政罰競合之處理,台灣科技法律與政策論叢,第三卷第四期,2006年12月,頁169至218.
  • 翁曉玲,2006,國家中立與寬容原則在宗教問題之適用,宗教哲學季刊,第37期,2006年9月,頁24~35.
  • 翁曉玲,2006,我國水土保持責任與處罰規定之檢討,收錄於曾華松大法官古稀祝壽論文集「論權利保護之理論與實踐」,元照出版公司,2006年6月,第301至315頁。
  • 翁曉玲,2005,台灣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制現況分析,宗教哲學季刊,2005年3月,頁135至149頁。
  • 翁曉玲,2004,談水土保持管理之幾項法律問題,中華水土保持學報,第三十五卷第四期,2004年12月,頁353至359。
  • 翁曉玲,2004,限期改正與法律保留─評最高行政法院九二年度判字第八一一號判決與高等行政法院九十年度四字第一七九號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一0八期,2004年5月,第196至205頁。
  • 翁曉玲,2004,徵收補償與財產權保障,月旦法學教室,第十八期,2004年4月,第22至23頁。
  • 翁曉玲,2003,禁限菸品廣告規範之合憲性,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十九期,2003年12月,第29頁至第89頁。(TSSCI)
  • 翁曉玲,2003,性侵害犯罪新聞報導之法律界限問題,中正法學集刊第十二期,2003年7月,第145頁至第182頁。
  • 翁曉玲,2003,德國軍事武器管制法概述,軍法專刊,第四十九卷第八期,2003年8月,第1頁至第21頁。
  • 翁曉玲,2003,土地徵收補償費發給之生效時點─司法院大法官五一六號解釋,月旦法學教室,第九期,2003年7月,第30頁至31頁。
  • 翁曉玲,2003,行政秩序罰之共犯範圍 — 論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一條之規範對象範圍,月旦法學教室,第七期,2003年5月,第20頁至22頁。
  • 翁曉玲,2002,『德國行政法院法逐條釋義』,第48至第53條,第92條、第93條和122條之翻譯,約共八十頁,司法院印行,2002年10月。
  • 翁曉玲,2002,德國電影資助法制之研究,輔仁法學,第23期,2002年6月,第45頁至第95頁。
  • 翁曉玲,2002,新聞報導自由與人格權保護─從我國與德國釋憲機關對新聞報導自由解釋之立場談起,收錄於『當代公法新論(上)』,翁岳生教授七秩祝壽論文集,2002年八月,第85頁至第113頁。
  • 翁曉玲,2001,論實施宗教替代役之合憲性問題,憲政時代,第28卷第1期,2002年7月,第3至15頁。
  • 翁曉玲,2001,論德國軍隊兵力員額裁減法制,月旦法學雜誌,第77期 2001年10月,第208頁至218頁。
     

 

(C)研討會論文

  1. 翁曉玲,2017,孫中山先生之監察權思想與在台灣的實踐 ─ 兼論監察糾正權對行政部門的審查及界限,發表於「第五屆孫文論壇」研討會,2017年11月,廣東中山市。
  2. 翁曉玲,2015,第22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11.14):評黃玉雯教授「競爭法與通訊傳播法管制之交錯」一文
  3. 翁曉玲,2013,第20屆「競爭政策與公平交易法學術研討會」(11.29),評魏杏芳教授「以歐盟規範與實踐論電信業垂直擠壓的管制」一文
  4. 翁曉玲,2007,數位匯流下電信業者跨業經營有線電視之法律研究─ 以探討中華電信MOD案為中心,發表於「有線電視經營管制之公權力界限法律分析」研討會,2007年3月,頁114.
  5. 翁曉玲,2006,國家中立與寬容原則在宗教衝突之適用,發表於「宗教文化與社會發展」海峽兩岸學術研討會,中國社會科學院主辦,2006年7月。已轉投宗教哲學季刊。
  6. 翁曉玲,2005,水土保持行政裁罰問題之研究,發表於『水土保持法學術研討會』,水土保持局與中興大學主辦,2005年11月1日。
  7. 翁曉玲,2004, 水土保持管理之法律爭議問題,發表於「水土保持法理論與實務研討會」,水土保持局與中興大學合辦,10.16。已轉投中華水土保持學報。
  8. 翁曉玲,2004, 台灣宗教自由法制的發展現況,發表於「宗教文化與人類文明」學術研討會,中華宗教哲學社與中國社科所合辦,6.30.,已轉投宗教哲學季刊。
  9. 翁曉玲,2003,性侵害事件中媒體報導權之限制與例外問題─行政法院相關判決之評釋,發表於『傳播行政學術研討會』,新聞局與台灣行政法學會主辦,2002年11月。
  10. 翁曉玲,2001,論實施宗教替代役之合憲性問題,發表於「替代役制度學術研討會」,中國憲法學會與國防管理學院合辦,12。已轉投憲政時代。


(D)研究及專案報告

近三年計畫列表​​​​

  1. 翁曉玲、高銘志、紀和均,2022,當代原子能法重要法律議題及訴訟案例研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22/01/01~2022/12/31。計畫編號:111-NU -E-007-002–NU。
  2. 翁曉玲、紀和均,2021,核能研究機關改制行政法人之法制研究 II:國家龍潭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條例草案暨法規配套措施之研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21年1月~12月。計畫編號:110-NU-E-007-003-NU。
  3. 翁曉玲、鍾秉正、紀和均,2020,核能研究機關改制行政法人之法制研究 I:組織定位及監理制度之研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20年2月~12月。計畫編號:109-NU-E-007-001-NU。
  4. 翁曉玲、鍾秉正,2019,核能管制機關作為獨立機關之法制與實務研究 ─ 借鏡本國獨立機關之建置與運作經驗,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19年2月~12月。計畫編號:108-2623-E-007-003–NU。
  5. 戴明鳳、翁曉玲,2021,科普活動:科學教育全民總動員—清華科學資源開發與分享平台(主題四),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21/08/01~2022/07/31,計畫編號:110-2515-S-007-006-。
  6. 張嘉鳳、翁曉玲、吳俊業、李天健,2021,第三期人文生活與科技變遷跨域前瞻人才培育計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21/08/01~2022/07/31,計畫編號:B-002-110-3-0022。
  7. 張嘉鳳、翁曉玲、吳俊業、李天健,2020,第二期人文生活與科技變遷跨域前瞻人才培育計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21/01/31~2021/07/31,計畫編號:B-002-109-2-0022。
  8. 陳思廷、翁曉玲、吳俊業、李天健,2020,第二期人文生活與科技變遷跨域前瞻人才培育計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20/08/01~2021/01/31,計畫編號:B-002-109-2-0022。
  9. 王俊秀、翁曉玲、吳俊業、李天健,2019,第一期人文生活與科技變遷跨域前瞻人才培育計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19/09/01~2020/07/31,計畫編號:B-002-108-1-0022
  • 翁曉玲、紀和均,2021,核能研究機關改制行政法人之法制研究 II:國家龍潭原子能科技研究院條例草案暨法規配套措施之研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21年1月~2022年4月)。計畫編號:110WFA0410031。(計畫主持人)
  • 翁曉玲、鍾秉正、紀和均,2020,核能研究機關改制行政法人之法制研究 I:組織定位及監理制度之研析,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20年2月~2021年2月。計畫編號:109WFA0410083。(計畫主持人)
  • 翁曉玲、鍾秉正,2019,核能管制機關作為獨立機關之法制與實務研究 ─ 借鏡本國獨立機關之建置與運作經驗,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執行期間2019年2月~12月。計畫編號:108WFA0410056。(計畫主持人)
  • 吳俊業、翁曉玲: 10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與科技前瞻人才培育計畫」,執行計畫期間: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 翁曉玲、鍾秉正:科技部108年度「核能管制機關作為獨立機關之法制與實務研究:借鏡本國獨立機關之建置與運作經驗」學術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19年1月~2019年12月。
  • 周懷樸、翁曉玲等,教育部新一代數位學習計畫磨課師(MOOCS)課程推動計畫─105年度新興課程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16年4月~12月。
  • 林瑞珠、翁曉玲等,科技部國家型能源科技計畫─建構政府跨部門溝通平台及橋接機制,計畫執行期間:2014年6月~12月。
  • 翁曉玲、林惠玲,傳播事業集中防制立法研究,台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13年1月~6月。
  • 翁曉玲,2009,憲法思維養成教學研究計畫,教育部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8.10~2009.06
  • 翁曉玲,2008,水土保持義務人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責任界定,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8年4月至11月。
  • 陳新民、翁曉玲,2008,政府推行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之正當法律手段,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8年1月至6月。
  • 翁曉玲,2007,從水土保持觀點檢討我國山坡地管理法律政策,國科會專題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
  • 翁曉玲、范建得,2006,水土保持法與其他相關法令競合之研究,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
  • 翁曉玲,2006,「從競選公平角度論競選期間之政府文宣與公職候選人之媒體近用權─以德國法制為研究中心」,國家政策基金會「媒體使用與競選公平」研究計畫之子計畫之一。計畫執行期間: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
  • 吳信華、翁曉玲等共三十八人合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五十週年紀念論文集翻譯,翻譯篇名:人格保護與資訊自決權,國科會九十三年度人文及社會科學經典譯注計畫,執行時間: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
  • 段錦浩、翁曉玲,2004,山坡地管理法規裁罰性行政處分書之法律分析。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4年5月至12月。計畫編號:SWCB-93-139。
  • 周元浙、翁曉玲等,2003,軍人過犯懲罰之研究─以人身自由限制為中心,國防部人力司九十二年專案研究計畫。
  • 段錦浩、翁曉玲,2003,「水土保持法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中行政處分之研究」,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期間:2003年7月至12月。計畫編號:SWCB-92-134
  • 高玉泉、翁曉玲,2002,「菸品廣告管理法令之研究」,國民健康局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時間: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計畫編號:BHP90-CA。
  • 翁曉玲,2001,「軍人法草案之研擬」,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委託專案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時間:2001年3月至8月)。
  • 翁曉玲、韓毓傑,2001,「軍品法令之研究」,國防部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時間:2000年11月至2001年7月)。
  • 韓毓傑、翁曉玲,2001,軍師武器管制法令之研究,國防部委託研究計畫,(計畫執行時間,2000年7月至2001年8月)。
  • 陳春生、翁曉玲,1999,「蒐集、編譯德國公務人員保障制度及法規」,公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託研究計畫(1998年10月至1999年3月)。


(E)近期時事評論


開設課程

  • 公民社會與法治
  • 媒體探索與反思
  • 通訊傳播法理論與實務專題研究
  • 行政程序法
  • 通訊傳播實務(台大國發所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