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學分抵免


(一) 轉學生/重考生申請抵免通識學分

本中心為審查每學期「轉學生/重考生申請抵免通識課程相關領域學分」,考量各校對於課程內容、訓練及修課要求差異性大,請同學務必提供該門課程之正式課程大綱(需包含授課進度),必要時需提供實際參與課堂學習之課程資料,以利本中心進行抵免通識學分之判定,欲申請抵免之課程需為原校所開設之通識課程,所附之課綱需核蓋原校通識教育中心單位章,請務必留心配合「轉學生/重考生抵免通識學分作業注意事項」。

(二) 交換學生申請抵免通識學分

有關課程抵免,請依清華大學註冊組規定:『於返國後一個月內填寫「抵免學分申請表」連同國外選課成績證明,向通識教育中心提出抵免』,並請一併附上正式課程大綱(此課程需為對方學校所開設之通識課程,始得申請認抵為本校通識學分),相關課程資料與成績證明等備查。 因各國對於課程內容、訓練及修課要求差異性大,如無課程相關資料及學生實際參與課堂學習,難以判定抵免通識學分,請同學注意與合作。

(三) 校際選修抵免通識學分

因各校對於課程內容、訓練及修課要求差異性大,如無課程相關資料及學生實際參與課堂學習,難以判定抵免通識學分,請同學注意與合作。 如欲於加退選期間申請修習他校課程抵免本校通識課程者,因審查需一定時間,請配合下列事宜:

  1. 請至遲於清大加退選截止7日前,向通識中心提出申請。(請自行配合對方學校公告之截止日期,避免申請不及)
  2. 請備齊:(1)校際選修申請表、(2)正式課程大綱 (欲選之對方學校課程須為通識課程,始得申請認抵為本校通識學分)。
     

(四) 同學前往當『交換學生』或『校際選修』前的準備工作

國內校際選課、國內交換學生,以及國際交換學生之通識學分抵免申請皆可以於修課前由學生備齊申請表格、課程大綱等課程相關資料進行先審。若您有需求,歡迎於修課前先備齊「正式課程大綱」與「抵免學分申請表(交換生)/校際選修課程申請表(校際選修)」至通識中心審核是否可以抵免通識學分以及確定抵免領域,更利於您安排修課。
 

(五) 校本部與南大校區通識課 相互認抵明細

請參考課務組網頁(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