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助教申請

 

TA分級制說明:

簡稱

職稱

工作內容

TA

一般教學助理
(Teaching Assistant)

1.協助授課教師處理例行課前器材準備
2.
課堂事務性工作
3.
協助整理與收集課堂教材
4.
課程網站平台管理(eLearn或eeclass)

TA-d

帶討論教學助理
(Teaching Assistant for discussion)

*需有教發中心助教認證

1.含TA的工作
2.
協助教師課堂教學
3.
每週帶領分組討論
4.
每週安排課業諮詢時間(office hours)



課程配置助教數比例原則:

  • 核心通識課程:
    可申請TA-d或TA,每班至多兩位助教,配置比例如下:
    TA-d:修課人數達30人之課程,每30人可申請一名。
    TA:修課人數達50人之課程,每50人可申請一名。
  • 選修通識課程:
    修課人數達50人之課程,可申請一名TA,每班至多兩位助教。
  • 支援通識課程:
    凡支援通識課程者,應先向原系所單位申請TA-d 或TA補助,若修課人數逾50人,可再向本中心申請補助一名TA-d 或TA。
    *每位同學一學期至多擔任三門通識課程之助教。



助教薪資:

簡稱

職稱

補助薪資

補助月數

TA

一般教學助理
(Teaching Assistant)

3單位

4.5個月

TA-d

帶討論教學助理
(Teaching Assistant for discussion)

*需有教發中心助教認證

5單位

4.5個月

薪資單位說明:

一單位原則上限為1000元,若因校方調整當年度經費或其它因素需配合辦理時,本中心得以當年度經費依總助教數(TA-d、TA分別以5單位、3單位)來統一分配教學助理之薪資單位額度。



助教實施辦法:
https://cge.site.nthu.edu.tw/var/file/573/1573/img/4817/507951099.pdf



★ 申請方式&表單下載 

113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課程助教申請請先詳閱通識課程助教制度與辦法於申請期間內113/9/2(一)~113/9/13(五) 與授課教師確認助教類型屬性並填送「113學年度第1學期核心/選修通識教學助理申請表」及「研究獎助生學習計畫書」。以上申請資料完成後,煩請助教同學親送申請單至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教育館210) 並完成助理簽約程序,謝謝您。
 


通識教育中心教學助理如有休學、畢業或其它原因欲修改助教聘期,請於聘期修改日
一週前填妥「通識教育中心教學助理聘期修改申請單」,親送通識教育中心辦公室(教育館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