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學習課程說明
通識中心推出「自主學習」課程辦法,鼓勵同學從自身出發,主動發展並自行規劃一套學習計畫,展現跨領域的整合與實踐,打開「學生本位」的學習空間。課程特點如下:
歡迎同學踴躍報名,詳情請參見自主學習辦法。
二、相關申請表單下載
三、如何申請
114(上)學期自主學習申請公告:請同學參考「自主學習辦法」,準備上述自主學習申請計畫書,並依據計畫領域和主題自行邀請指導教師。指導教師身份不限,可由校內、校外、業界等人士擔任,但須說明指導教師具備相關專業。視需要,通識中心可另加安排中心教師協同擔任輔導教師。
計畫書完成後,請指導教師簽名,併同輔導教師建議名單,於114/05/30(五)逕送紙本與電子檔各一份至通識中心辦公室,經本中心課程委員會審核並通過後,取得修課資格。
特別說明:自主學習計畫放寬申請年級限制,大學部學生自主學習實施期間自一年級下學期起至四年級下學期結束止,亦即大一上到大四上的同學都可以提出申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