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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以「春風化雨」自勉(林基興 / 通識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許多人反對「電磁波、基改食物、核能與輻射」,大致上是因不解這些科技、誇大其風險、沒比較各式選項。結果,導致基地台遭受抗爭而拆除、基改食物不得進校園、更糟氣候變遷等不合理情況。這些科技需遭如此待遇嗎?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媒體中大致是負面觀點,谷歌一下即知;諸如LINE等各式社交媒體也大量分享負面說辭,媒體鋪天蓋地的洗刷閱聽人思維,而幾乎均為缺乏科學根據的說辭,有些則源自「邊緣科學」(fringe science,高度臆測性的觀點…..),似乎各有道理而難辨正誤。

 

一、科學的本質

首先,科學能證明有害,因只要提出一件有害的個案即可;但科學不能證明無害,因無法證明「虛無假設」(null hypothesis)。但「不能證明無害」未必隱含有害,而民眾可能難以理解此局限;類似的科學局限情況也出現於量子力學中的海森堡測不準原理(若確定粒子的位置,則增其動量不確定性;反之亦然)。因此,要求絕對無害者只是不解科學的本質,但此觀念偏抽象,難為民眾理解,公聽會等場所的抗議即反映其認知。

其次,人生事物均有風險,或低或高。人的力氣與資源有限,只能抓大放小,不可能一直防衛,否則「無生存的必要」。理性的關鍵在機率,例如,美國政府(環保署)的規範是,小於10的負6次方之風險,則可忽略〔1〕。亦即,在實用上,夠安全了,沒必要「吹毛求疵」、「庸人自擾」。例如,我們每天在廚房用刀切菜與用瓦斯煮菜,知道菜刀與瓦斯不是絕對安全,而且風險不小,但我們坦然處之;也知,外食未必更安全;因此,要求絕對安全者旣不能自煮,也不能外食。

第三,萬物是否有毒,關鍵在劑量(毒物學的中心思維)。例如,喝水量:沒水會斃命,喝適量水助益健康,但灌巨量水入身則「水中毒」(超低鈉)或甚破腸。第四,反對者會說「可能」有害,通常基於猜測,或因個人較高的風險意識,不論結果是否有害,他均說對,因他只說「可能」,但這已讓許多聽眾擔心了。

 

二、以電磁波為例

在民主社會,人人可自由研究與發言,對科學事物的說辭「百花齊放」,而一般人可能無法辨別正誤良窳。至於發表刊物,有嚴謹審查的,也有來者不拒的付費「掠奪性期刊」(predatory journal);品質反映於期刊的影響係數(Impact Factor)。一般人未必理解而以為刊登於期刊文章即具可信度,其實未必。

電信電磁波的專業知識門檻高:由生物物理學可知,電信電磁波只是非游離輻射,其能量不足以游離電子(至少要到紫外光的強度才能游離化),不會造成病變。其次,比起室內光,電信電磁波強度約僅五十萬分之一,能量太低,不可能傷人。第三,電信電磁波導致的生理效應是熱,但只在遠高於國際規範甚多的強度才可能發生。至今,包括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美國癌症學會、瑞典輻射防護署等,全球許多深具公信力的組織均聲明,至今無證據顯示電信電磁波傷人(致癌等)〔2〕。因此,它們多年來的一再聲明,其證據權重遠遠大於相反論調的。

行動通訊有如現代「順風耳兼千里眼」,諸如全球定位系統等,包括山難與綁架等救援,可說救人無數;數位化減少許多物質消耗與污染(網路代替馬路);因此,福祉可說不勝枚舉。至於風險,諸如世界衛生組織的文件所示,電信電磁波並沒導致傷亡。總之,福祉遠大於風險。

抗爭基地台者可知其後果嗎?首先,導致更強的電磁波,因手機須發出更強電磁波搜尋更遠的基地台,附帶地更消耗手機電池的電。其次,更貴的電信帳單,因設台與拆台費用以百萬計,這些營運損失分攤在用戶帳上。第三,更差的訊號或甚無訊號,這在災情突發時,即知「生死之差」可能在有無訊號。第四,可能積憂成疾,擔心基地台電磁波只是自傷。

 

三、科技適用性原理

科學論述需以證據呈現可信賴度,因此,我提出「科技適用性原理」(Principle of Applicability of Technologies)說明,某科技是否可用需考慮:

  • 科學不能證明(絕對)無害,對策是比較證據權重。
  • 人生事物均可能有風險,需以「比例原則」宏觀福祉與風險。

例如,2011年5月,國際癌症研究署聲明「手機與基地台電磁波可能致癌」〔3〕,導致全球恐慌;其上司世界衛生組織月內發佈第193號文件澄清「並無證據顯示手機與基地台電磁波傷人」〔4〕;但此回應不易平息恐慌,因國際癌症研究署的「可能」致癌說辭,缺乏定量而鋪天蓋地般嚇人;我認為更佳回應是:包括世界衛生組織、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美國癌症學會、瑞典輻射防護署等,全球許多深具公信力的組織均聲明,至今無證據顯示電訊電磁波傷人,此證據權重甚鉅而遠大於相反的論述。手機與基地台的福祉包括救人無數與節能減碳;至於風險,由生物物理學可知,其電磁波只是非游離輻射,能量不足以游離電子而不會造成病變;比起室內光,其強度約僅五十萬分之一,能量太低而不可能傷人。諸如國際癌症研究署「通訊電磁波可能致癌」聲明的可信度極低,不值得理會。

此「科技適用性原理」可用於其他各式科技,例如,評估基因改造食品、核能與輻射。宏觀而言,各式評估科技的觀點紛紛出爐,培育思辨的能力是當急之務,而學習「科技適用性原理」為重點。

 

四、上課前與後的認知差異

2022年1月,我民調學生的「電磁波、基改食物、核能與輻射」觀點,總計126人,認知分數 -5(很擔心)一直到5(很放心)。三項科技的結果類似,在此只呈現電磁波的民調。

 

圖一:比較各人上課前與後的認知變化。

圖一:比較各人上課前與後的認知變化。絕大多數的點在藍線上方(總整為紅色曲線),表示上課後變得較不擔心;原先較擔心者改變更明顯。極少人認知不變(藍色45度線)。樣本126人,認知分數 -5(很擔心)一直到5(很放心)

 

圖二:整體趨勢,上課前與後的擔心程度。

圖二:整體趨勢,上課前與後的擔心程度。上課前,擔心的程度大致上是平均分佈(紅線)。上課後,則明顯變得較不擔心(藍線)。樣本126人,認知分數 -5(很擔心)一直到5(很放心)

 

圖二顯現上課前,擔心的程度大致上是「常態分佈」(紅線)。上課後,則明顯變得較不擔心(藍線),向右(放心)傾,顯示「教育的功效」,亦即,學習正確知識有助於改善認知。除了填寫擔心程度的數字,學生也描述「心路歷程」,大部份認為不再擔心基地台等的電磁波,畢竟生活中的電磁波無害,哪需終日惶惑不安?若「積憂成疾」只是自找苦吃。甚至,他們還要幫助親友放心生活。

 

五、結語

本文以科學證據為基礎,解析科學的本質、提出「科技適用性原理」,志在幫助學生的科技認知。授課後,顯見成效。

居禮夫人指出:「要理解生活中的事物,而非害怕,理解更多則害怕就更少。」同學課前害怕此三科技,而課後已不擔心,我倒想起,宋文人陸游曾在詩〈書憤〉中提到「早歲那知世事艱」。好啦,學習科學與培育思辨力宜早。

 

參考文獻 

  1. https://nepis.epa.gov/Exe/ZyPDF.cgi/9100CFQV.PDF?Dockey=9100CFQV.PDF
  2. https://www.ices-emfsafety.org/expert-reviews/
  3. https://www.iarc.who.int/wp-content/uploads/2018/07/pr208_E.pdf
  4. https://www.who.int/news-room/fact-sheets/detail/electromagnetic-fields-and-public-health-mobile-pho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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